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 荆州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5-10-10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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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荆州市中心城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进一步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荆州市残联在《荆州市中心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 暂行)》荆残联20215的基础上,牵头修订形成了《荆州市中心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建议,请于2025年10月18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市残联指定的电子邮箱:1302365839@qq.com。

联系人:沈平     联系电话:8408130

附件:荆州中心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荆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10





荆州中心城区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具有荆州中心城区户籍(含荆州开区、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或持有上述区域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可凭办理的荆州市公交车爱心卡简称“爱心卡”)免费乘坐荆州市中心城区公交车;外地来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

同时符合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军人等多项免费乘车政策条件的,能选择其中一项办理

第三条免费乘坐范围为荆州市中心城区所有公交线路(含郊区线路

第四条  残疾人乘车时,应主动验刷爱心卡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用爱心卡。

残疾人乘车时应遵守《荆州市城市公共汽车乘车规则》,文明、安全乘车。精神、智力残疾人乘车时,应当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需按所乘线路票价购票。精神、智力残疾人在乘车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爱心卡办理及年审

(一)办地址和方式

爱心卡在荆州市市民之家公交服务窗口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遗失或损坏补办的,按照申办条件重新办理。

二)申办所材料

1.户籍或居住地在免费办卡区域内的户口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彩色红底免冠近期登记照一张。

三)年审。爱心卡到期,可由持卡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爱心卡和残疾人证荆州市市民之家公交服务窗口通过“荆州公交APP”办理年审。未按规定年审的,爱心卡自动失效。精神、智力残疾人本人办理爱心卡申领或年审时,须由监护人陪同。

四)费用。首次办理爱心卡工本费由市残联承担,遗失补办工本费由个人承担。

本办法由荆州市残疾人联合会、荆州市财政局、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荆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本办法自     日起施行。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地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