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爱   促无碍-洪湖市贯彻执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工作纪实

发布单位: 洪湖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3-09-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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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洪湖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区主要道路焕然一新,街面变宽敞了,路面变平整了,视野变开阔了。这可能只是第一印象,细心的人还会发现,整个城市交通行变得更加规范无障碍了,这是洪湖市委、市政府践行无障碍理念、推进无障碍服务的一个真实写照。

 图为洪湖市部分无障碍环境建设剪影

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2023年洪湖市开展茅江大道改造工程、文泉大道示范路建设项目等,对城区三横三纵主要道路进行全面升级。在升级改造过程中,洪湖市委、市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加强无障碍建设,提升精细化服务,充分考虑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出行方便,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标准和流程,用大爱促无碍。现在行驶或行走在城区道路上,可见新改造的路段沿线降低了马路牙子,拆除了马路进院的路沿石,留出了残疾人专用通道,平整了路面基石,铺设了崭新盲道。从主公路到停车位再到人行道最后进入小区都是一马平川,实现了轮椅出行,缘石坡道基本“零高差”,盲人逛街,盲道平坦明晰“无障碍”……

“洪湖现在变化太大了,我们走在残疾人专用道上非常安全,感觉到了设计者的‘人道’、施工者的‘地道’,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城市管理者、建设者对残疾人的‘尊重’”。在大街上遛弯的盲协主席聂良成兴奋地说。

图为洪湖市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剪影

2023年9月1日,《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的专门性法律。《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障人士的特殊关怀,体现了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和迫切需求,是鼓励残疾人走出家庭,自信、自立、自强、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提高残疾人、老年人生活品质,充分享受无障碍环境提供了法律遵循和行动指南。

图为市残联办公楼电梯安装施工中

     洪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关注残疾人事业,城市无障碍设施逐渐完善、服务残疾人意识大步提升,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3年又拨款35万元为一直是步梯上下楼的市残联办公楼加装了无障碍电梯,极大方便了前来办事的残疾人及行动不便人士。

下一步,洪湖市残联将围绕洪湖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残联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进一步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围绕“建设示范区、打造样板市”,实施“优资兴业、聚人兴城、强产兴市”三大战略,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洪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残联智慧和力量。